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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旗舰厅ag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2020年第一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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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安委〔2019〕4号)、《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安委办〔2019〕79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项目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0〕98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北建施〔2020〕94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施工安全领域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0〕90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防范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0〕84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北建施〔2020〕58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北建施〔2020〕40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治理违规使用海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建施〔2020〕29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全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建施〔2019〕599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建施〔2019〕5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建筑劳务市场行为,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于3月份开展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2020年第一季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并对合浦县进行了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组织了4个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共抽查了22个项目,其中市辖区抽查房建项目16个、市政项目4个,合浦县房建项目2个。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抽检材料、抽测工程结构、查阅设计图纸与相关资料、询问有关责任人等方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整改通知书19份,整改建议书1份,停工整改建议书1份,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促使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保障了我市建设市场秩序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基本到位,能够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对于防范聚集性、输入性疫情起到积极作用;建筑市场基本健康有序,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基本稳定受控。

  5.个别项目未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由中标单位发包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花名册、农民工合同、合同签领表、工资发放表、工人考勤表不标准;

  6.个别项目检查时未提供质检员日巡查记录等履职资料,平时未在现场履职,未提供安全员履职记录资料,未在现场履职。

  (1)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资料。一些项目资料和实体进度不同步;施工质量记录普遍缺漏,部分资料存在资料员代签的现象。一些项目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案》或虽已编制但无样板制作计划;个别项目未提供桩基验收或基础验收报告,或者有报告,但签字盖章不全;有的项目采用梁板墙柱同时浇筑混凝土施工工艺,但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未提供修改说明或二次报审,现场施工与方案不符;未提供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记录;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证件过期未年审;未提供日常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符合要求。

  (3)监理单位项目管理资料。未能正确识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将重大危险源工程列入监理规划;未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编制内容与项目不符;未将塔吊、施工升降机拆除列入旁站方案;未提供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测量仪器进场报验等资料。

  (1)钢筋工程:梁、柱、构造柱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弯折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造柱两端箍筋未按要求加密,构造柱未与上部结构锚固,搭接长度不足。部分项目楼层后浇带预留钢筋未封闭保护,导致钢筋被污染,被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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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混凝土工程:楼梯斜板施工缝留置不规范,楼梯施工缝未垂直设置,施工缝接合位置有明显夹渣现象;混凝土结构存在露筋、麻面;混凝土同养试块存在缺失、不放在相应位置养护、无试块存放保护措施等问题。

  (3)砌体工程:个别项目部分砌体预留洞口宽度≥300㎜,未设置混凝土过梁。无计量设备、项目无配合比或配合比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部分外墙砌体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

  (4)抹灰工程:墙柱阳角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水泥砂浆护角;不同材料交接处所挂的钢丝网片和宽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个别项目基坑边坡底已发生坍塌,未及时处理,无处理方案;个别项目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1)安全管理: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项目周检查、安全员日巡检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进行整改,不形成整改闭合记录,或整改记录无照片佐证;进场三级教育时间不够;交底资料存在签字不全或有代签现象。

  (2)脚手架搭设:脚手架现场搭设与方案不符,层间及施工层脚手板未满铺,悬挑层钢梁与主体间未封闭,首步架体安全网未封闭,扫地杆扣接错误或缺失。

  (3)模板支撑施工:模板支撑立杆自由端高度超过500mm没有设置封顶杆;个别项目采用承插式钢管脚手架,未设置防脱落装置,纵横向水平杆缺失。

  (4)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不按方案施工,平台及通道的防护栏杆高度不足,作业平台与主体间通道未铺设严密,钢丝绳卡环未按方案要求布置,工字钢锚固方式、锚固长度及固定点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5)安全防护:基坑边、塔吊周边、楼层和楼梯临边、预留洞口未做安全防护或防护不及时;作业层局部临边防护栏杆缺失或防护高度不到位;登高作业人员施工无可靠立足点,无防护栏杆。

  (6)施工用电:用电接线不规范,出线不接保护零线,一闸多机;配电箱电器不按照规范配置。电缆拖地、沿外架敷设无防护;分配电箱、开关箱无用途标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无分路标识。

  (7)消防安全:部分项目临时消防水管管径不达标;部分项目未同步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应急照明;部分项目楼层无专用消防水管,无消防水带及水枪;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不足;个别项目未提供活动板房芯材A级阻燃材料复验报告。

  (8)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个别项目外脚手架未安装喷雾喷淋,部分围墙喷雾喷淋已损坏未能及时维修;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堆土未按要求进行覆盖;一些项目现场材料堆放布置不合理、无标识、堆放混乱,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

  (9)起重机械设备:个别项目起重机械已安装完成投入使用但尚未取得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或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个别项目施工电梯未安装安全防护棚;一些项目未能提供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0)城市防洪防风方面:个别项目未开展防台防汛应急演练;一些项目防洪防风应急预案未包含防溺水方面内容。

  (11)“双创”整治行动方面:一些项目工地食堂卫生制度未能上墙,无防鼠、防蝇措施,个别生活垃圾桶未能及时清理;个别项目食堂未办理食品行业经营许可证。

  (12)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方面:个别项目工人宿舍临时用电违规采用花线且乱拉乱接,存在安全隐患。

  (13)建筑用砂方面:部分项目未能提供建筑用砂采购票据;建筑用砂无进场报审手续;未提供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复检报告。

  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碧桂园阳光家园10#-12#楼及地下室三区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做的比较好,在此对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江玲进行通报表扬,可以申报良好行为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1.中电海湾国际社区17#-20#住宅楼、46#教育文化娱乐健身楼项目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问题,被检查组责令停工整改,且截至目前仍未完成隐患整改未提交整改材料。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陕西海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马艳锋、监理单位广西亿翔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肇群进行通报批评。

  2.彰泰碧海银滩小区(10栋、11栋)、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浮法玻璃项目(均化车间、袋装原料车间a、油站、2*500t/d切裁成品工段)、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浮法玻璃项目(2x500t/d熔化工段、2x500t/d成形工段、2x500t/d退火工段、2x500t/d原料车间、2x1100t/d原料车间、袋装原料车间b、汽玻车间、柴油发电房、主控配电装置楼、氨分解制氢站、氮气站、余热发电站、压缩空气站、公用变电所、10kv开闭所、余热发电站、循环水泵房&水池a、综合塔楼)等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被检查组责令整改,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整改未提交整改材料。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2)进行通报批评。

  3.水岸云庭等9个项目(详见附件3)在“桂建通”平台无3月份工人考勤记录。经研究决定,对该9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项目等45个项目(详见附件4),未在“桂建通”平台代发3月份农民工工资。经研究,对该45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雅居乐·金海湾YG-12-08地块项目后阶段(6幢(1-15层)、7幢(2-8层)、8幢(6-8层)、10幢(4-12层)、12幢(6-8层)、26-27幢商业楼)项目未按要求在“桂建通”平台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施工现场未设置实名制考勤通道,检查时无法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逃避监管。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广州振中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北海市建筑市场诚信平台黑名单,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暂停广州振中建设有限公司在北海市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接新业务资格,直至该企业整改合格后,我局另行发文恢复其投标和承接新业务资格。

  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均将以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其他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也将以相应分值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黑名单可以在系统上查询。

  附件:1.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2020年第一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被检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