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霍细军等11人投诉反映在你公司承包由英德市润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华景雅居项目工程做内墙抹灰工,至今班组有43人的工资尾款未领取。我局受理后,通过对朱辉等10人调查笔录及霍细军提供的《施工承包合同》、《班组工程结算清单》、《广东鸿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资表》、《承诺书》等证据资料显示,你公司在施工期间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未按时足额结算支付劳务班组工人工资。综上调查情况,你公司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等规定。
2024年8月19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告知立案查处。并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邮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024年8月20日,邮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拒收被退回。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用工现场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英人社监字〔2024〕第58号)。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我局接受配合询问调查。